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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唐河60年之环保篇

发布时间:2009-09-16 信息来源: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唐河分局 点击:

 

辉煌唐河60年之环保篇

 

我县环境保护机构由1984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内设的一个环保股,到1996年成立副科级环境保护局,至2002年成立正科级行政局(事业编制),由小到大,由弱到强,沿着共和国成长的历史脉络,一路风雨而来。唐河县环保局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二) 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负责全县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三) 监督管理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和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全县自然保护区规划;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四) 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县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监督全县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参与全县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全县污染源调查、排污申报登记和发放许可证工作等多项工作。日前,局机关行政编制10人,机关事业编制3人,下设2个二级单位,即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全局共有人员140余人,其中,工程师9名、助理工程师25名、技术员6名。这是我县环境保护事业的中坚力量,为我县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极大的贡献。

我县环境保护工作起步于1984年,当时,由于我们对环境保护认识不够深刻,一直处于宣传发动和唤起人们保护环境的意识阶段,所做的工作也仅限于部分工业“三废”的治理和综合利用。近年来,随着全人类和各级政府对环境问题认识的深入,环境保护工作被提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九五”以来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布署和安排,我县组织实施了几次重大污染防治行动:1996年分期分批强力关停、取缔了28家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严重又无治理价值的“十五小土”企业;1997年实施了污染防治“九七达标”功坚战,对全县酿造、造纸、制革、明胶等重污染行业实行了限期治理;1998-2000年认真组织和实施了辖区所有工业企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计划;2001-2004年主要开展了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唐河流域治理,建立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从2005年起,国务院下发了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各级党委、政府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由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转变为三个同步进而转变为在保护中求发展,经济发展由又快又好转变为又好又快,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生态文明、强化环境法治,逐步建立绿色GDP考核体系;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大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先后建设了县城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我县的环境保护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至目前,全县共计投入治理资金1.2亿元,完成省、市下达限期治理企业19家,县控限期20家,建成污染处理设施65台(套),县城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各1座,县城区2吨以上锅炉全部得到改造,这些治理设施若正常运行,工业废水处理率可达95%,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年消减废水COD排放总量80%,废气处理率可达7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100%,基本实现了省、市提出的消减计划。通过限期治理,促进了我县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了工业产品科技含量,河流污染负荷明显减轻,唐河水质初步得到好转。2007年,通过对泰隆、金晖、闽辉3家水泥厂5条机械化立窑生产线实施关闭,共削减So2排放量112.5吨,极大地改善了我县空气质量。在治理污染源的同时,由于加强了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管理,“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逐年提高,避免了新污染源的产生,全县环境质量得到初步改善。

60年风雨岁月,60载风雨历程,唐河环保人以饱满的热情,执着的精神,在环境保护的伟大征程中,昂首阔步,不断进取,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如今,他们在市局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带领下,正朝着更高的目标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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