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复决定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0 信息来源: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唐河分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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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信用修复申请人作出信用修复决定。现将信用修复决定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法制股。
电话:0377-68922926 邮编:473400
通讯地址:唐河县便民服务中心4#楼503办公室
根据《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信用修复申请人作出信用修复决定。现将信用修复决定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法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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