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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近日对6市2县5个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问题实施流域限批

发布时间:2007-07-10 信息来源: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唐河分局 点击:

南阳市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工  作  简  报

第五期

市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                二00七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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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近日对6市2县5个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问题实施流域限批


      2007年7月3日,国家环保总局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施了“流域限批”措施 ,并对流域内 32家重污染企业及6家污水处理厂逐厂实行“挂牌督办”。包括我省淮河流域的周口市和海河流域濮阳经济开发区。周口市项城污水处理厂管网不配套,处理水量远远低于设计要求,同时在国家环保总局暗查组在对周口市23家企业检查中发现,除停产的5家外,15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占检查企业总数的65.2%;濮阳经济开发区90%以上是石油化工和煤化工企业,而开发区距城市聚集区仅两公里,开发区内61家企业,仅27家进行了“环评,违法比例高达55.7%。
       流域限批期间,国家局将停止这些地区除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类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被限批的13个市、县、工业园区,应在3个月内对本辖区存在的环境问题实施“硬七条”整改,若整改不到位,将不解除“限批”。此外,环保总局将建议监察部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造成上述流域严重水污染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相关负责人追究责任。七条整改措施即:“要对流域内所有排污口进行清理;保证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转;辖区内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项目必须立即停止建设或生产;全面清理取缔本地区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庇护污染企业的“土政策”;所有限批城市必须立即启动城市发展和流域开发的规划环评;多次发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故、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对下游饮用水源构成威胁的城市,必须立即制定相应的流域水环境事故防范应急预案;限批地区对超标排放的企业要立即进行处罚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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